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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洋主持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

游美萍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今年6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简称《政务处分法》)正式公布,自7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为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执行好《政务处分法》,经省委同意,省纪委监委专门成立了宣讲团,分赴全省各地开展宣讲。8月5日下午,宣讲团成员、省纪委常委、省委巡视办主任游美萍到我市开展宣讲。市委书记刘建洋主持宣讲会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市长李建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阮军、市政协主席周青松等出席。


宣讲中,游美萍详细介绍了《政务处分法》的出台背景,系统解读了《政务处分法》的主要内容,精准阐释了新精神、新要求,并从“加强领导、营造氛围,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三个方面,就如何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好《政务处分法》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报告全面透彻、联系实际、解疑释惑具有很强的理论性、针对性和实践性,对与会人员理解领会《政务处分法》精神要求,依法精准做好政务处分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刘建洋在讲话时指出,《政务处分法》是在新的起点上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成果,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法治意识,把学习贯彻《政务处分法》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和宪法、监察法结合起来,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精神实质。要加强日常监督,坚持抓早抓小,强化制度刚性,使法律要求真正转化为全体公职人员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做到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


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莆田学院、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主要领导,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等参加学习。(记者 黄国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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