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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部门联合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东南网8月12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 根据生态环境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日前联合印发《福建省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检查的行业包括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皮革鞣制加工、合成革制造、有色金属矿山采选等行业生产企业;危险废物焚烧、填埋处置单位和医废处置单位等;非法收集和利用处置废铅蓄电池黑窝点,非法电镀、非法炼铝、非法炼铅、非法焚烧电子垃圾等黑作坊,非法处置铝灰、废弃危化品、废酸、废矿物油单位、企业等。


重点检查区域为:以化工石化园区和以化工企业为主的工业园区或聚集区;沿江、沿河、沿湖、沿库、沟渠、山谷,废弃房屋、矿坑、溶洞、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城乡接合部及行政区划交界地带等可能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区域。


三部门将联合成立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加大组织协调、统筹指导、案件督查督办。同时,加强联动,强化案件线索、情报信息与专业资源共享,集中各自优势,对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实施精准打击。同时,将充分利用12369、110、12345举报热线等渠道,收集各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线索,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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