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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低风险食品经营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

●我市在全省率先改革 ●办事时限简化为当场办结


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打造优质营商环境,助力文明城市创建,我市在全省率先实行风险较低的5类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后办事时限由“9个工作日”简化为“当场办结”,进一步简化食品经营许可审批,大幅降低食品经营许可准入门槛,鼓励创业就业。

 

实行告知承诺制前,经营者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时,需先到审批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批机关上门实地核查后,窗口才能核发许可证。实行告知承诺后,申请人只需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承诺符合审批条件,窗口当场核发许可证。

 

为保证食品经营安全,确保经营者领取许可后依法规范经营,申请人须诚信守诺,未达到审批条件前不得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监管部门将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组织对“告知承诺制”的管理对象实施监督检查。发现申请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将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将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申请人通过告知承诺制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被撤销后,将纳入信用记录,2年内再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时,不采取告知承诺制。相关行政处罚和失信信息记于食品经营者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强化社会监督。

 

据了解,推行告知承诺制的5个食品经营许可类别为:新申请食品销售经营许可(仅限预包装食品);已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销售保健食品;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限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申请延续食品经营许可(限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符合条件的从事食品销售或餐饮服务的大型连锁经营企业,新设连锁门店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记者 吴伟锋 通讯员 赵堂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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